9月23日上午,由呼和浩特市中院黨組書記、院長趙希民擔任審判長的合議庭公開開庭審理了云某等六人訴賽罕區政府執行和解協議糾紛案。案件緣于呼和浩特市中院2018年作出的關于拆遷問題的行政判決,云某等人與賽罕區政府在判決執行中簽訂了執行和解協議,但卻一直被拖欠沒有收到補償款。
開庭審理前,趙希民院長作為主審法官仔細審閱卷宗,深入研究案情,準備歸納爭議焦點,為庭審作了充分準備。庭審中,趙希民院長用嫻熟的庭審技巧、嚴謹的法律術語把控庭審節奏,法庭審查、法庭辯論和當事人陳述等環節環環相扣、張馳有度、扎實高效。庭上,原被告雙方充分發表了意見,并在趙希民院長的主持下同意調解。
帶頭辦理疑難復雜案件當前已經成為呼和浩特市兩級法院院長們的“標配”,這也是落實最高院關于院庭長辦案要求的延伸舉措。由于院庭長通常是優秀的法官,無論是專業素質和業務水平,還是司法經驗及溝通協調能力都過硬。因此,呼和浩特市法院一直以來鼓勵院庭長以重大、復雜、疑難案件或在區域范圍內有社會影響力且關注度高的案件為主要抓手,把“好鋼用在刀刃上”,以更好地發揮院庭長的職業優勢,并保證案件的審判質量。院庭長帶頭辦理疑難復雜案件,潛移默化中也可以引導法官跟著學、跟著做,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引領、以上率下作用,調動法官辦疑難案件的積極性,進一步激發全體干警活力,有力促進法院專業化建設水平的穩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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