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法院的耐心調解,幫我要回了拖拉機,終于能睡個安穩覺了!”“真是感謝法庭的工作人員,雖然我不是當事人,但是你們幫我解決了問題,為你們點贊!”近日,河南省新野縣人民法院新甸鋪法庭成功調解一起買賣合同糾紛,并促使當事人當庭履行,同時解決了第三人的糾紛問題,真正做到了“前端要管后端事”,有效避免案件進入執行程序。
原告李某和被告白某系生意合作伙伴關系,2024年12月份,李某拖欠白某2萬元貨款,約定李某以其所有的拖拉機作為抵押,在兩個月內償還全部欠款。如李某未能在約定期限內清償債務,白某有權自行處理該拖拉機。后因李某并未在兩個月期限內全額償還借款,白某拒絕接受李某償還剩余欠款,并拒絕返還拖拉機。雙方因此產生矛盾,甚至大打出手。
案件受理后,新甸鋪法庭干警經調查了解到,在拖拉機放留置期間,白某在未告知李某的情況下,又將該拖拉機再次抵押給第三方辛某,并以此向辛某借款。白某不愿意接收欠款并返還拖拉機,是因為無力償還辛某的債務。
在案件處理過程中,承辦法官先采取“背靠背”的調解方式,及時了解雙方訴求,找到矛盾癥結。后又聯系三方采取“面對面”溝通的方式,促進矛盾解決。經過法庭工作人員耐心調解,李某當場向白某償還剩余全部債務,白某償還辛某部分借款與并達成還款協議,辛某當場將拖拉機交還給李某。
該案是新甸鋪法庭堅持調執一體理念、努力實現了案結事了人和的一個縮影。今后工作中,新甸鋪法庭將以打造“新安無訟”多元解紛品牌為契機,繼續堅持新時代“楓橋經驗”,發揮“調執一體化”“審執一體化”工作模式的積極作用,以“如我在訴”的意識辦好每一起民生案件,讓主動履行成為常態,努力讓人民群眾對司法工作的安全感更有保障、獲得感更加充實、幸福感更可持續。(供稿:張延波 趙曉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