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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市政府新聞辦召開新聞發布會,解讀《咸寧市貫徹進一步改善全省民營企業金融服務的十條措施實施方案》,介紹全市民營企業金融服務質量提升年活動有關情況。
今年7月,為切實加大對民營企業的金融支持力度,全面提升民營企業金融服務的獲得感和滿意度,中國人民銀行咸寧市分行、咸寧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國家金融監管總局咸寧監管分局等八部門聯合制定出臺《咸寧市貫徹進一步改善全省民營企業金融服務的十條措施實施方案》。
《十條措施》具體內容包括:保持信貸投放總量較快增長、提高信用貸款占比、建立分層分類對接服務機制、豐富融資產品和服務、實施首接負責制和信用培植工程、降低綜合融資成本、用好用足貨幣政策工具、深化政銀擔業務合作、拓寬直接融資渠道、強化工作保障機制。
通過《十條措施》的實施,對全市有融資困難的民營企業,特別是市工商聯入庫的重點民營企業,銀行對接金融服務做到“三個100%”,即對接率100%、企業融資需求盡調率100%、盡調后符合條件的有效融資需求授信率100%。
目前,我市已完成對省工商聯和人行湖北省分行提供的232家民營企業開展金融服務對接,實現第一個對接100%的階段性目標。在此基礎上,各銀行業金融機構不斷加大貸款投放力度,截至7月末,民營企業貸款當年實現新增60.28億元,完成年度新增目標82億元的73%,接近四分之三;民營企業(含個體工商戶)貸款同比增速達到21.5%,高于各項貸款增速6.6個百分點。
隨著《十條措施》的實施,我市推廣隨借隨還、循環貸款模式,2023年累計發放民營企業中長期貸款150億元以上;全市累放民營企業(含個體工商戶)貸款總量增長20%以上,貸款余額較年初凈增82億元以上;同時,在銀行賬戶管理費和年費、單筆10萬元以下對公轉賬匯款、部分票據工本費及掛失費等業務運營和支付服務方面減免5000萬元,惠及民營小微企業10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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