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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寧網訊 記者吳青朋、通訊員史曉波報道:2月7日,記者獲悉,自市市場監管局推出《咸寧市市場監管領域包容審慎監管行政處罰“四張清單”》以來,全市762家市場主體受益,免于和從輕、減輕處罰2538萬元。
去年6月21日,市場監管部門進行日常執法檢查時,發現一公司產品外包裝箱印有“把全中國最好的奶推薦給全中國最需要的人”廣告,涉及違法使用“最好”等頂級用語。發現當事人系初次違法且情節輕微,危害后果輕微并且及時整改,市場監管部門決定對當事人進行批評教育,免于行政處罰。
市市場監管局相關負責人表示,行政執法并非“為罰而罰”,旨在逐步建立市場主體輕微違法行為容錯糾錯機制,服務和保護各類市場主體健康發展。對首次發現符合“免罰清單”的違法事項,以制止、教育、勸誡、整改為主,加強法律法規宣傳教育,促使當事人認識錯誤并主動改正,實現從“違法者”到“守法者”再到“普法者”的主動轉變。
免罰輕罰不等于免責,市場主體受到免罰輕罰后,該局還運用政策輔導、警示告誡、規勸提醒、走訪約談、電話回訪等方式,加大對市場主體的指導,責令其糾正,以更好地敦促其自覺守法,激發市場主體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