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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8日,光大嘉寶股份有限公司發布關于控股子公司光控安石(上海)商業管理有限公司涉及重大訴訟的進展公告。公告顯示,二審判決維持原判,光控安石商管需支付解約賠償金2000萬元。
觀點新媒體了解到,因光控安石商管與河南愛購大樂城項目業主方鄭州中誠置業發展有限公司就簽署的《關于鄭州大樂城項目的委托管理合同》項下的履約事宜發生爭議,光控安石商管于2022年9月23日向鄭州市管城回族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中誠置業亦于2022年10月17日向鄭州管城法院提起訴訟。
一審判決后,光控安石商管在法定期限內向鄭州管城法院遞交了上訴狀,上訴于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近日,光控安石商管收到了鄭州中院作出的《民事判決書》,判決維持一審原判。
截至本次公告日,上述二審判決書已經生效,光控安石商管尚未履行二審判決。因光大嘉寶間接持有光控安石商管51%股權,該公司已在2022年年度財務報表中計提預計負債2019.69萬元,對應減少2022年度歸屬于公司所有者凈利潤為772.5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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