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合同糾紛訴訟時效到底有多長時間
租賃合同糾紛訴訟時效一般是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找法網提醒您,根據《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約定的,依照其約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二、租賃合同成立的要件有哪些
租賃合同的成立要件有以下這些:
(資料圖)
1.租賃當事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租賃當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實;
3.租賃合同的內容不違背法律和社會公共利益。
三、承包合同與租賃合同的區別有哪些
承包合同與租賃合同的區別:
1.類型
承包合同:不是合同法所明確規定的合同,或將幾類不同典型合同綜合起來的。
租賃合同:屬于合同法明確規定的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并由承租人來支付租金的合
2.標的物
承包合同:不一定存在實際標的物,可能僅是一類經營模式,例如,出租車行業,司機所承包的只是出租業務,并不是出租車,而車可能是司機自己所有的。
租賃合同:需要有形物作為租賃標的,可以進行交付,且具有使用的價值。承包合同簽訂目的,主要是對租賃標的物使用權的讓渡。
3.內容
主要還得根據合同內容來確定該合同是承包合同還是租賃合同,不可單由合同名稱就判定。若合同內容是在約定租賃關系的權利義務,那么即使合同名稱是承包合同,它實質上也是租賃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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