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子,你們看啊,這里是紅綠燈路口,你們的車就停在這賣水果,是不是影響交通安全?”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今晚我們開展教育勸導,不扣物品、不開罰單,但是你們要把車開走,到我們設置的疏導點去賣。”
4月13日晚,市區書臺街與書旗路交叉口,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四支隊城管執法隊員與流動攤販磨起嘴皮子。
流動攤販駕駛小型貨車侵占道路售賣水果,起初有些不情愿離開,而后有些不好意思,最后關上貨車后備箱門駛離。
循著書臺街,書苑小區出入口旁,一位婆婆拎著幾袋自采的水竹筍占道售賣。城管執法隊員耐心溝通勸導,幫助收拾整理占道物品。
在書臺街松苑小區旁,臨街餐飲店將桌椅擺出店外經營,地上滿是衛生紙、煙頭。城管執法隊員幫助店主將物品搬回店內,并清掃垃圾。
正在就餐的市民議論道:“咸寧的城管跟網上看到的不一樣。”
……
占道經營、流動攤販破壞城市市容和經營秩序,阻塞交通影響市民出行,是城市管理頑疾。
治理占道經營、流動攤販,有法可依。
根據《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橋梁、廣場、地下通道及其他公共場所擺攤設點、銷售或者加工制作商品。違反規定的,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處2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四支隊支隊長張建平說:“執法只是手段,不是目的。美好環境,共同締造。”
當晚,該支隊在轄區書臺街、十六潭路、書香路、永安大道等重點路段以及校園周邊,對占道經營商戶、流動攤販進行教育勸導。
不扣物品、不開罰單、不“一刀切”,城管執法隊員化身“婆婆嘴”,向商戶宣傳城市管理法律法規,引導14戶出店經營商戶歸店規范經營,分流10戶流動攤販至臨時疏導點。
治理占道經營、流動攤販,該支隊實行教育勸導、人性化執法與主動服務并重。
該支隊教導員易勇軍表示,執法要有力度,但也要有溫度。
在日常執法中,該支隊推行“首違不罰”。4月12日晚夜間整治行動中,該支隊對占道經營者進行宣傳教育后,將鹵菜、水果等易腐爛貨品返還給經營者,并安排人員和車輛將暫扣車輛而回家不便的違規經營戶安全送回家。
為給流動攤販“安家”,該支隊已在轄區書臺街學院東門、銀泉大道學院西門、賀勝路居然之家附近設置3處臨時疏導點。
張建平表示,該支隊將秉承“為民管城”理念,踐行“721”工作法,變被動管理為主動服務,變末端執法為源頭治理,在執法中“以人為本”,引導商戶理解和支持城市管理工作,共同締造城市美好環境。
(記者 周陽 通訊員 陳佚麗 胡小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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