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
最高補貼1000萬元!日前,市政府印發《咸寧市促進高新技術產業跨越發展十條措施》(以下簡稱《十條措施》),以“真金白銀”支持高新技術產業發展。
《十條措施》從做大高新技術企業集群、激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支持建設重大科創平臺、加強重大關鍵技術攻關、激發科技成果轉化活力、建強科技企業孵化機構、強化科技創新人才引育、布局重點科創基礎設施、推進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強化科技創新制度保障等十個方面,為我市高新技術產業發展提供政策保障。
《十條措施》提出,對整體搬遷至我市的高新技術企業,年銷售收入2億元以上的,給予100萬元獎勵;年銷售收入5000萬元至2億元(含)的,給予50萬元獎勵。做大科技型中小企業集群,對連續3年通過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入庫的企業,再次給予入庫獎勵。
同時,對年銷售收入2億元以上的高新技術企業,按照其實際研發投入增長部分的5%給予補貼,最高補貼100萬元。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融入龍頭企業創新鏈、供應鏈,對自主立項、先行投入開發“硬核科技”重大創新產品并實現本地配套的,按照實現配套銷售額度的2%給予補貼,最高補貼200萬元。
此外,對國家級獨立科研院所或者技術創新中心來咸建設分支機構,按照其實際固定資產投資額的20%給予補貼,最高補貼1000萬元。對獲批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產業創新中心、國家技術創新中心、國家制造業創新中心、國家級工程研究中心、國家級企業技術中心的,給予500萬元獎勵。對獲批省級工程研究中心的,給予50萬元獎勵;對獲批省級企業技術中心的,給予20萬元獎勵。
《十條措施》還提出,對企業獨立或者牽頭承擔國家重大科技專項的,按照年度到位資金額1:1的比例給予配套資金支持,最高配套500萬元;對企業獨立或者牽頭承擔省重大科技專項的,按照年度到位資金額1:0.5的比例給予配套資金支持,最高配套500萬元。市級財政單獨列支500萬元專項資金,實施一批重大科技創新項目。
在科技成果轉化方面,對在咸首次實現科技成果轉化并形成新產品銷售的,按照年新產品銷售收入的1%給予獎勵,最高獎勵500萬元。
與此同時,鼓勵科技服務機構參與咸寧(武漢)離岸科創園、咸寧科技創新中心、橫溝科技城、大學科技園、武咸科創共建區等全市重大科創載體平臺園區建設、運營,實行一事一議,每年給予最高1000萬元補助。對來咸落戶的國家級、省級技術交易(轉移)機構分別給予50萬元、20萬元獎勵。
關鍵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