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尖峰集團8月21日公告,國家藥監局于8月18日發布《國家藥監局關于14批次藥品不符合規定的通告(2023年第36號)》,其中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浙江尖峰藥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尖峰藥業”)生產的鹽酸奧洛他定滴眼液(批號:211206)裝量檢驗不符合規定。
截至公告日,該批號產品未銷售部分共計1405瓶已全數被召回;同時,根據對該批號產品已使用地區的監測,未收到相關不良反饋。上述批號產品抽檢不合格事項發生后,公司高度重視,已責成尖峰藥業認真調查整改。
2022年度,尖峰藥業該產品的銷售收入為萬元,占公司2022年度營業收入的%;本次事件對公司生產經營無重大影響,目前公司生產經營正常。
(文章來源:界面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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