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冒用他人身份信息注冊公司什么罪
冒用他人身份信息注冊公司屬于使用虛假身份證件、盜用身份證件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八十條 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的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并處罰金。偽造、變造、買賣居民身份證、護照、社會保障卡、駕駛證等。
依法可以用于證明身份的證件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二、
盜用身份證件罪構成要件
盜用身份證件罪構成要件:
1.犯罪主體
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即年滿16周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
2.主觀方面
本罪的主觀方面是故意,而且只能是直接故意。即行為人明知是偽造、變造的居民身份證、護照、駕駛證等虛假身份證件或產生危害社會的結果,而希望該結果發生。
3.犯罪客體
本罪侵害的客體是社會公共信用,及行為人使用偽造、變造的居民身份證、護照、駕駛證等虛假身份證件會對社會誠實信用秩序帶來破壞。
4.客觀方面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在依照國家規定應當提供真實身份的活動中,使用偽造、變造的居民身份證、護照、駕駛證等虛假身份證件的行為。
三、
盜用身份證件罪立案標準
盜用他人身份證件罪立案標準如下:在依照國家規定應當提供身份證明的活動中,盜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證、護照、社會保障卡、駕駛證等依法可以用于證明身份的證件,情節嚴重的,應予立案追訴。
關鍵詞: 冒用他人身份信息注冊公司 盜用身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