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基金報記者 嘉合
近日,遼寧銀保監局葫蘆島分局公布一則批復表示,不予核準程啟明廣發銀行葫蘆島分行副行長的任職資格。據悉,此以為年內第5起金融機構的管理層候選人被否案例發生。
具體詳情如下——
【資料圖】
任職資格被不予核準
葫蘆島銀保監分局表示,對《廣發銀行沈陽分行關于核準程啟明任職資格的請示》收悉,但依據《中國銀保監會中資商業銀行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令2022年第5號)第七十九條第(五)款和第八十條第(三)款等有關規定,我分局不予核準程啟明廣發銀行葫蘆島分行副行長的任職資格。
并表示,廣發銀行沈陽分行可以在收到本批復之日起60天內向遼寧銀保監局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在6個月內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此意味著,廣發銀行沈陽分行推薦的任職人選被監管機構所拒絕,將無法走馬上任。
據悉,《中國銀保監會中資商業銀行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修正版)的第七十九條第(五)款表示,申請中資商業銀行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擬任人應當符合以下基本條件,即具有良好的經濟、金融從業記錄;
第八十條第(三)款表示,擬任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不符合本辦法第七十九條第(二)項、第(三)項、第(五)項規定的條件,不得擔任中資商業銀行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對曾任職機構違法違規經營活動或重大損失負有個人責任或直接領導責任,情節嚴重的。
年內5家機構被否決
事實上,廣發銀行也并未是年內首起發生金融機構的管理層任職資格被否機構。據悉,截至目前,已經有5起此類似案例發生,分別包含3家銀行機構,及2家保險公司。
3月10日,銀保監會海南監管局發文稱,經審查,不予核準周少宇萬寧金谷村鎮銀行有限責任公司行長助理任職資格。
理由為經該局考察談話,周少宇不具有擔任擬任職務所需的相關知識、經驗及能力,不符合《中國銀保監會農村中小銀行機構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第一百零二條第四款等相關規定。
3月22日,銀保監洛陽分局發文稱,不予核準趙敏峰宜陽興福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職資格。理由同樣為經考察談話,其不具有擔任擬任職務所需的相關知識、經驗及能力。
此外,在保險行業中,今年2月,北京博瑞和銘保險代理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主要負責人的任職資格、太原市佳合保險代理有限公司執行董事兼總經理的任職資格也同樣被監管否決。
據悉,在2022年內,依據銀保監系統年內發布批復的公開信息顯示,至少有35名金融業擬任高管任職資格被否。而從否決原因來看,大體可包含為以下三類:
首先是,經考核談話,候選人不具備任擬任職務所需的相關知識、經驗及能力;其次為,候選人被發現擬任高管合規記錄不合格;此外,此前還發生過,候選人任職資格考試不過關。
編輯:艦長
審核:許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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