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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段“兩女子插隊被制止當場發飆”的視頻在社交平臺引發熱議,隨后兩位女子的頭像被做成表情包、漫畫瘋傳。更有商家嗅到“商機”,將其做成車貼在電商平臺售賣。那這種行為侵權嗎?
目前,在電商平臺上搜索“插隊”“車貼”等關鍵詞,有多家店鋪在銷售以兩女子的漫畫圖為主題的汽車貼紙。
貼紙上還配文:“不要插隊,我們不是好惹的。”“告訴你我最討厭兩種人,一是插我隊的,二是不讓我插隊的。”
據媒體報道,有律師表示,肖像是通過影像、雕塑、繪畫等方式在一定載體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識別的外部形象。
肖像最核心的要素是可識別性,肖像絕非只包括民事主體的正面面部形象或者真人形象,在具備可識別性時的側臉、背影、漫畫等均可屬于肖像權的保護范疇,插隊兩女子的卡通漫畫已經具備明顯的可識別性了,因此屬于肖像權的保護范疇。
未經肖像權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不得以發表、復制、發行、出租、展覽等方式使用或者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因此,無論漫畫車貼是否以營利為目的,均涉嫌構成對兩人肖像權的侵權。
事件回顧:
4月30日,在浙江金華一個景區的檢票口,一對來自四川的婆孫插隊,一男子出面勸阻,結果遭到兩人一番言語輸出,讓男子和其他游客無言以對。
視頻顯示,一年輕女子激動地對一名男子大聲斥責:“你拉什么拉?你憑什么拉我?你以為你是個男的,我就怕你?我最恨的就是你這種欺軟怕硬的人!你今天找錯人了,我不是那種好惹的人……”
年長的女子也對男子說:“我就要插隊!我們不是好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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