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過離休、退休等情況可以辦理公積金一次性提取手續。離休或者退休人員攜帶相關證明及身份證、公積金提取申請書前往北京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取賬戶余額,并辦理公積金賬戶注銷手續。
【2】完成喪失勞動能力且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可以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需要攜帶喪失勞動能力鑒定、解除勞動關系證明、身份證以及申請書前往公積金管理中心進行申請。
【3】出境定居的。需要攜帶戶口注銷證明、身份證和提取申請書。
【4】進城務工人員和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提交相應的解除勞動關系證明就可以辦理一次性提取手續。
【5】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可以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需要提交公積金賬戶人的死亡證明進行申請。
【6】生活遇到困難領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可以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
【7】在職期間判處死亡、判處無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刑期期滿時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可以一次性提取公積金賬戶余額。
需要注意的是,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的情況下是需要同時對公積金賬戶進行注銷處理的。當然若是之后想繼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話,還是可以重新開戶辦理的。
代取公積金靠譜嗎?
代取公積金不靠譜。
一、代取公積金不合法
公積金是我國基本的住房保障政策,是為了給人們提供住房優惠,讓普通老百姓也能買到房屋的政策。公積金的提取本身是有條件的:
(一)住房消費。購買、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的、租房自住、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二)離開本市。非本市戶口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戶口遷出本市,并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出境定居的。
(三)退休或因事離職的。離休、退休(或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不符合上述條件的是沒有資格提取公積金的,因此中介公司以提取人買房的名義,偽造房產證、購房合同或者偽造個人住房貸款合同和相應的還款證明來騙提住房公積金的行為本身就是一種不合法的。一旦查出這種違法交易,提取人在受到法律處罰的同時,還將被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列入“個人信用黑單”,這對以后辦理公積金貸款有很大影響,甚至將不能再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
二、代取公積金有風險
(一)代取公積金行為不受法律保護。
因為代取公積金是不合法行為,那么這一交易活動也不受到法律保障,如果公積金所有人因此而失去了財物,將要自己承擔責任。
(二)代取公積金屬于騙取行為,一經查證,有關單位將進行款項追回。
即使已經提取出了公積金,只要被查到,當事人應該如數返回公積金金額,而此時公積金擁有人也將大筆中介費交給中介公司,可謂得不償失。
(三)代取公積金需要偽造材料,為了使公積金擁有人符合代取條件,中介公司會利用相關信息偽造材料,如失業證明、死亡證明、退休證明等,如此一來,公積金擁有人的重要信息就會泄漏出去,公積金所有人的財產、安全等將承受重大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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