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年畢業季,從校園初次步入職場的職場新人,面臨的第一件事,就是和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可你知道勞動合同怎么簽嗎?勞動合同中應該包含哪些條款?又需要注意些什么?為此,記者請天津市12333人力社保熱線工作人員予以解答。
(相關資料圖)
一、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二、什么時間簽訂勞動合同?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三、勞動合同期限有哪些?
勞動合同共有3種: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以某項工作的完成為合同期限的勞動合同。
四、勞動者個人需要留存勞動合同嗎?
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書面協議。《勞動合同法》明確: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并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并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如果用人單位未將勞動合同文本交給勞動者留存,勞動者手中沒有勞動合同文本,一旦發生糾紛,可能會增加勞動者維權難度。勞動者可以向用人單位提出要求,請其給自己一份勞動合同文本留存,也可以向當地勞動保障監察部門投訴,請其責令用人單位改正。
五、試用期是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嗎?
試用期不是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是否約定試用期,由雙方當事人根據情況協商,也可以不約定。當事人沒有約定試用期的勞動合同不影響其成立與生效。
六、試用期有哪些規定?
勞動合同期限3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1個月。1年以上不滿3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2個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試用期不得超過6個月。注意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七、畢業入職要注意以下幾方面:
1.三方協議不等于勞動合同。三方協議由學生本人、學校和用人單位三方簽訂。在畢業生到單位報到、用人單位正式接收畢業生后自行終止。
2.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時,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況。
3.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八、案例解答
1.我工作半個多月了,還沒簽合同,該怎么辦呢?
解答:《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按照規定,1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都是可以的。要是超過一個月,應當向你每月支付2倍工資。
2.單位準備了兩份合同,一份合法規范,一份不規范。公司說我只需要簽訂不規范的合同,遇到問題時另一份規范的合同能保障我的權益。真的是這樣嗎?
解答:雙面合同不能簽!一些用人單位為了應付勞動保障部門檢查,準備了兩份不一樣的合同,一份是合法規范的合同,由用人單位保管,應付檢查,并不實際執行。另一份是不規范、不合法的合同,則由雙方持有,實際執行。大家要注意,這類合同是不允許的。在后期維權過程中,勞動者無法提供自身利益被損害的有效證據,索賠艱難。
3.試用期期間,用人單位可以隨意壓低我的工資,甚至不給工資嗎?
解答:為維護試用期勞動者的工資報酬權益,《勞動合同法》《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的80%或者不得低于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4.試用期可以不繳社保嗎?
解答:不可以不繳。《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都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這是具有法律強制規定的。即使是在試用期,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也不能不繳社保。
5.試用期內想解除勞動合同,是不是隨時都行?
解答:條件相對寬松,但也不能隨便解除。《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天津工人報記者趙影 通訊員展雪娜)
關鍵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