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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網北京5月31日電(記者 孫滿桃)2023年6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濕地保護法》(以下簡稱濕地保護法)實施一周年。同時,今年也是我國加入《濕地公約》三十一周年。為加強濕地保護法治宣傳,凝聚全社會珍愛濕地、保護濕地的強大共識,展示人民法院濕地生態保護成效,最高人民法院今日對外發布十二件濕地生態保護典型案例。
記者獲悉,此次發布的十二件濕地生態保護專題典型案例包括環境資源刑事、民事、行政及公益訴訟等不同訴訟類型;涉及珍貴瀕危野生動植物物種保護、外來入侵物種防控、大江大河和重點湖河濕地灘涂保護等多方面內容。
濕地是重要的自然生態系統,是維護國家生態安全的重要基礎,發揮著涵養水源、調節氣候、改善環境、維護生物多樣性等生態功能,與人類生存發展息息相關,被譽為“地球之腎”。濕地還是眾多野生動植物的生存繁衍、棲息之地,是十分富集的“物種基因庫”。
記者注意到,此次案例保護范圍涉及黑龍江興凱湖濕地、江蘇鹽城沿海灘涂濕地、安徽三汊河濕地、湖南東江湖濕地、上海長江河口灘涂濕地、浙江杭州灣濕地、福建泉州灣河口濕地、廣東海珠濕地等在全國乃至全球具有重要影響的濕地保護區。
最高法相關負責人表示,上述濕地重點保護且被大眾熟知的珍稀瀕危野生動物包括丹頂鶴、麋鹿、中華白海豚、中華鱘、白鱘、東方白鸛、白頭鶴、白尾海雕、金雕、虎頭海雕等數十種,重點保護的珍稀瀕危植物種類更是數不勝數,孕育著異常豐富的生物多樣性資源。這十二件濕地生態保護典型案件的依法妥善審理,充分展現了人民法院發揮環境資源審判職能、依法守住濕地生態安全邊界、為子孫后代留下大美濕地的不懈努力,對進一步加強濕地司法保護具有示范引領作用,也是我國全面履行《濕地公約》的具體行動,對彰顯我國大國擔當,推動濕地保護全球進程,具有積極意義。
來源:光明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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