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車損保險理賠時效
車損保險理賠時效是2年。
兩年的規(guī)定是,被保險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保險事故發(fā)生起,2年內沒有提出索賠的,視為放棄索賠權。
保險公司有30日的核賠期限,同時對于不屬于保險責任范圍的還要求保險公司在3日內向權利人說明拒賠的理由。保險人收到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的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請求后,應當及時作出核定;情形復雜的,應當在30日內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對屬于保險責任的,在與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達成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協(xié)議后10日內,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義務。
二、
保險理賠需要結案嗎
保險理賠需要結案。通事故結案后,保險公司才賠償,不結案保險公司是不給賠償的,因為當中產生的一些費用,零零散散,所以結案之后一次性給你結清。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二十八條,被保險機動車發(fā)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險人向保險公司申請賠償保險金。保險公司應當自收到賠償申請之日起1日內,書面告知被保險人需要向保險公司提供的與賠償有關的證明和資料。
第二十九條,保險公司應當自收到被保險人提供的證明和資料之日起5日內,對是否屬于保險責任作出核定,并將結果通知被保險人;對不屬于保險責任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對屬于保險責任的,在與被保險人達成賠償保險金的協(xié)議后10日內,賠償保險金。
第三十條,被保險人與保險公司對賠償有爭議的,可以依法申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
保險理賠的注意事項
保險理賠要注意如下事項:
1.未發(fā)生保險事故,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謊稱發(fā)生了保險事故,向保險人提出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請求的,保險人有權解除合同,并不退還保險費。投保人、被保險人故意制造保險事故的,保險人有權解除合同,不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2.保險人未及時履行理賠義務的,除支付保險金外,應當賠償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