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廣泛發動社會各界積極參與校外培訓治理,及時發現和解決治理過程中出現的困難和問題,蘭州市教育局近日聘請6人擔任蘭州市校外教育培訓社會監督員。
廣大群眾若發現社會面存在違法違規校外教育培訓情況,可及時通過舉報電話或郵箱,向蘭州市市縣兩級教育行政部門或蘭州市校外教育培訓社會監督員反映情況,蘭州市教育局將會同有關部門及時查處。
(資料圖)
投訴舉報電話:
蘭州市教育局 0931-8801481
城關區教育局 0931-8438331
七里河區教育局 0931-2611986
安寧區教育局 0931-7763949
西固區教育局 0931-7553061
紅古區教育局 0931-6255010
榆中縣教育局 0931-5220491
永登縣教育局 0931-6430233
皋蘭縣教育局 0931-5724063
高新區社農局 0931-5607572
校外教育培訓社會監督員主要職責
1.監督并反饋校外教育培訓機構是否存在占用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組織學科類培訓行為。
2.監督并反饋校外教育培訓機構是否存在超標超前超范圍培訓、培訓內容低俗違法等行為。
3.監督并反饋校外教育培訓機構是否存在聘用中小學在職教師有償補課行為。
4.監督并反饋無證無照、證照不全的校外教育培訓機構違法違規開展培訓活動等行為。
5.監督并反饋校外教育培訓機構是否存在為推銷業務以虛構原價、虛假折扣、虛假宣傳等方式進行不正當競爭行為。
6.監督并反饋校外教育培訓機構是否存在夸大培訓效果、誤導公眾教育觀念、制造家長焦慮等違法違規廣告行為。
7.監督并反饋校外教育培訓機構是否將教師資格信息在培訓機構場所及網站顯著位置公布,從事學科類培訓的人員是否具備相應教師資格。
8.監督并反饋校外教育培訓機構是否將收費項目和標準向社會公示、接受監督。
9.監督并反饋校外教育培訓機構是否全面使用《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服務合同(示范文本)》。
10.監督并反饋校外教育培訓機構是否存在培訓材料違反教育部辦公廳印發的《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材料管理辦法(試行)》有關規定。
11.監督并反饋校外教育培訓機構其他違法違規辦學行為。
12.監督并反饋校外教育培訓機構是否存在超上限、超期限、超課時收費,不使用銀行監管專戶收費,尋求體外循環,逃避監管等情況。
文丨奔流新聞記者 武永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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