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破產意味著什么?
“國家破產”更像是一個形容詞,以體現一國經濟形勢之危急;而不是一個動詞,并不預示著一個國家馬上就會吹燈拔蠟、改換門庭。就拿冰島來說,縱然外債遠超過其國內生產總值,但是依然可以在現有的國際秩序框架內找到克服時艱的途徑,比如向俄羅斯這樣的大國借債,還可以尋求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的援助。其實,早在2002年,IMF就曾經編訂過主權國家破產方案,但是其目的不是為了剝奪某個國家的主權,而是建立一種“破產保護”的國際金融機制,讓那些負債累累的國家得以申請“破產保護”,并使債務國能夠盡快走出危機。
由此看來,在金融危機中風雨飄搖的冰島,雖然瀕臨“國家破產”絕境,但是它并不會成為如雷曼兄弟一樣的危機犧牲品,或者說它就如同一鍋金融危機煮出來的“夾生飯”,半生不熟,誰也難以將其當獵物吞下去。只是最終龐大的外債將會壓在30萬人的小身板上,以透支冰島的國家信用和幾代冰島人幸福指數的代價,慢慢償還。
國家破產的概念介紹
聽起來結論多少有點讓人頹喪,竟然沒有誰為一個國家如此深重的災難承擔責任。為了回避國家主權問題,曾有學者提出“主權政府破產”的概念,即一個主權國家的政府不能償還其應償付的債務時,用其所擁有的金融資產償還其外債,不足的部分不予償還,政府宣布解散,由其人民推舉組成新一屆政府,原政府主要組成人員不得再在政府中任職,債權人亦不得再向新政府要求償付原未得到清償的債務——聽起來也算是一種“破產”,但更像是專為債務國逃避外債而設計的“金蟬脫殼”之計,缺乏對債權人的誠信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