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國內生產總值是多少?
2010年,中國國內生產總值(gdp)比初步核實增加311億元,現價最終核實401513億元;按不變價格計算比上年增長10.4%,與初步核實一致。
最終核實數據顯示,2010年中國第一產業增長率(不變價格)為4.3%增加值現價為40534億元,占gdp的10.1%;第二產業增長12.3%增加值18.7383萬億元,占gdp的46.7%;第三產業增長9.8%增加值173596億元,占國內生產總值的43.2%。
gdp是如何計算的?
1、生產范圍
gdp核算的生產范圍包括以下三個部分:一是生產者向其他單位提供或準備提供的商品和服務的生產;第二,生產者被用于自給自足地生產由他們自己的最終消費或資本形成的所有商品;第三,業主為其最終消費提供的自有住房服務,以及有償自給自足的家庭服務的生產。生產范圍不包括自給自足的無償家庭服務、不受單位控制的自然活動(如野生和未開墾森林的自然生長、野生水果或野生漿果、公海魚類的自然生長)等。
2、地域范圍
原則上,國內生產總值核算的范圍包括位于中國經濟區內所有以經濟利益為中心的居民單位的經濟活動,本報告中的季度國內生產總值數據不包括香港、澳門特區和臺灣省的地區國內生產總值數據,為國家統計局核算的全國數據。
國家統計局每年公布的gdp數據計算需要經過以下幾個過程:初步估算過程、初步核實過程和最終核實過程。初步估算過程一般在每年年底和次年年初進行,它獲得的年度gdp數據只是一個初步的數字,需要在獲得足夠的信息后進行驗證;初步核實過程一般在次年第二季度進行,初步核實得到的gdp數據更加準確,但gdp核算還需要很多重要數據,相應的數據需要進一步核實;最終驗證過程一般在次年第四季度進行,此時gdp核算所需收集的各種統計數據、決算數據、行政管理數據基本齊全,與上一步相比,它使用了更全面、更詳細的數據,因此該gdp數據更準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