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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中國出現過很多奇特事件,比如,李世民親手操控的“縱囚案”,即屬非常難得的“戲碼”,畢竟,一言九鼎的皇帝陛下,能親口為死囚大開方便之門,確實極其少見。要知道,那可是即將掉腦袋的390名死囚啊。假如把他們總歸鬧市,那么,這些人不再歸來又怎么辦?豈不是放虎歸山、貽笑大方嗎?出人意料的是,李世民居然親手辦理這件事,而且,最終他贏了。
這項令人驚嘆的“縱囚案”,記錄在《新唐書》與《資治通鑒》當中,事件的真實性不容置疑。內中情形是,李世民情動于衷,居然破格地允許人數眾多的死囚,暫時獲得人身自由,他們可以迅速回家,完成自己的“遺愿清單”,當然,最難回避的結局是,事成之后,每個囚犯務必準時返回,刀下伏法。顯然,這是盛唐版的《貓和老鼠》,其中風險相當高啊。
據正史《資治通鑒》記載:貞觀六年,也就是632年冬季,朝廷要處決一大批死刑犯。按照慣例,這種大型的人命案件,必須爭得皇帝審閱,正所謂“錄囚”嘛。
“錄囚”制度,起于漢代,主要是請皇帝、刺史與郡守等封疆大吏,精心審錄在押囚犯,查閱案卷的證據是否完整,有沒有什么冤假錯案,或能及時平反。
很巧,李世民親自審閱重刑犯的案卷,發現被判處極刑的人竟然多達390人。細看死刑犯的犯罪名目,更令人脊背發涼。李世民有仁慈之心,他不希望自己的政治生涯中留下更殘忍的記錄。于是,大筆一揮,把類似車裂、腰斬等等酷刑,統一改為“斬首”,這就算帝王大力減少犯人的痛苦。
如果不是臭名昭著的“玄武門之變”,那么,李世民絕對登不上“九五之尊”,最難以辯白的是,他已經戴上了“殺兄害父”的臭帽子。倘若通過一場“縱囚案件”好好地表演一番,那么,390名死囚自然而然地成為他最好的宣傳隊伍,不用給錢,也不用動員,這些人就可以到處宣傳李世民的仁德與慈悲,對此,皇帝暗自盤算過;縱然有些風險,卻未必兩手空空,無所收獲。
390名死囚,確實獲得了一線生機;哪怕辦完自己的心頭大事,在返回來挨刀,也是件天大的便宜事兒。他們匆匆回家,頭上卻有一副緊箍咒,那就是成事之后,準時返回。這可是名正言順的“死亡契約”呀。《資治通鑒》記載:“期以來秋來就死”“皆如期自詣朝堂,無一人亡匿者;上皆赦之。”
很少有人保持樂觀看法,想不到,390名死囚不但全員返回,而且,“無一人亡匿者”,怪不得,李世民大喜,隨即“上皆赦之。”殊不知,“大團圓”結局不但成全了死囚的“仁義禮智信”,同時,更便宜了善于算計、善走險棋的李世民,他的到以宣傳隊,已經極其藝術地隨風乍起了——相當劃算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