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無論幾年都不算合法夫妻,因為同居關系不受法律保護,是不合法同居關系的。根據《民法典》規定,男女同居必須是雙方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了結婚登記,才是合法夫妻,也是合法的共同生活居住關系。
1、首先,分居的原因必須是感情不和。
2、因工作、學習等客觀原因不能同居的,分居再久,也不符合“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法定應準予離婚的情形。
3、另外,夫妻感情和睦,由于某種原因,自愿達成一致的分居,也不屬于分居離婚的法定情形。
4、分居的原因必須是雙方感情不和,彼此厭惡。
5、其次,分居必須滿兩年,而且是不間斷的。如果夫妻在分居期間,有復合的,需要從新的分居時間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