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臨時停牌期間:滬市暫不支持申報,可以撤銷申報。深市盤中臨時停牌期間,可以申報,也可以撤銷申報。
【2】長期停牌:停牌期間無法申報也無法交易,需要等正式復牌才能恢復交易。
深圳市場可轉債的臨時停牌規則:
【1】無價格漲跌幅限制的可轉換公司債券競價交易出現下列情形的,深交所可以對其實施盤中臨時停牌措施:
(1)盤中成交價較前收盤價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20%的,臨時停牌時間為30分鐘;
(2)盤中成交價較前收盤價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30%的,臨時停牌至14:57。
【2】盤中臨時停牌具體時間以本所公告為準,臨時停牌時間跨越14:57的,于當日14:57復牌,并對已接受的申報進行復牌集合競價,再進行收盤集合競價。
【3】盤中臨時停牌期間,投資者可以申報,也可以撤銷申報。復牌時對已接受的申報實行復牌集合競價。
轉債停牌是利好還是利空?
可轉債停牌不是利好也不是利空,只是一個正常的現象。債券市場很大,但是對于咱們普通投資者來說,可轉債還是具有一定的風險的。可轉債兼有債券和股票的特征,可轉債在轉換成股票后,原債券持有人就變成了公司股東,可參與企業的經營決策和紅利分配。
當可轉債漲跌幅觸發了停牌機制就會停牌,所以用戶不用擔心是利空還是利好,這只是一種保護機制。可轉債是不設漲跌幅限制的,所以設置了臨時停牌機制,主要是為了控制可轉債波動過大,保護投資者。債券持有人可按發行時約定的條件將債券轉換成股票,這是可轉債的重要標志。
目前,可轉債停牌只是一種保護機制,是沒有什么利好和利空可言的。對于投資者來說,債券持有人也可以選擇不轉成股票,而是在期滿時收取本息,或在流通市場出售。當可轉債漲跌幅達到20%時停牌30分鐘,當可轉債漲跌幅達到30%時停牌至14:5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