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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寧網訊 通訊員劉慧、黃黎報道:“對不起,我的行為給你造成了傷害,我向你道歉。今后我一定學法、遵法、守法,并以身作則教育子女,不沖動行事。”近日,咸安區檢察院在大幕鄉綜治中心開展公開聽證時,兩位老人握手言和,并且解開了多年的心結。
5月20日下午,62歲的佘某在山林砍伐楠竹時遇到同村村民張某,兩人因山林地界權屬問題發生口角進而引發肢體沖突,最終導致71歲的張某兩處肋骨骨折,經法醫鑒定為輕傷二級。公安機關對佘某涉嫌故意傷害罪立案偵查。
7月4日,案件移送咸安區檢察院審查起訴。承辦檢察官審查案件后發現,10余年來,雙方因山林地界權屬問題多次產生糾紛,孰是孰非早已無從辨別,且雙方互為鄰里,該案存在刑事和解可能。
檢察官多次前往村委會以及當事人家中,了解雙方的想法,并從法、理、情等多方面進行引導。經多次調解,雙方不僅在民事賠償部分達成和解,佘某獲得刑事諒解,而且根據現如今實際情況明確雙方山林界限,并簽署協議。困擾了兩家10余年的“土地糾紛”事件也終于畫上了句號。
為延伸辦案效果,起到“辦好一案、宣傳一片”的法治效果,8月14日,該院邀請村民代表、村委委員、人民調解員、公安機關偵查人員、雙方當事人參加,在咸安區大幕鄉綜治中心開展上門聽證。
聽證會上,咸安區檢察院就案件辦理法律關系及調解矛盾過程進行充分釋法說理,并通過以案說法開展法治宣傳教育。
“檢察機關主動為民,化解矛盾,以典型案例為我們村帶來了一堂精彩法治課堂,也讓我們知道如何守法,用法來解決矛盾。”村民代表李某某說道。
據悉,咸安區檢察院在辦案中主動回應當事人訴求,不回避矛盾、不就案辦案,將“法、理、情”有機融合、貫穿辦案始終,從源頭上實質性息訴化解矛盾糾紛,實現“三個效果”有機統一。
檢察官提醒:遠親不如近鄰,鄰里和睦是社會和諧的基本要素。當與人發生口角、矛盾糾紛時,相互忍讓一點,冷靜一點,就可以平息風波、化解怨恨,退一步海闊天空,千萬不要采取以暴制暴、打架斗毆等不正當、不合法的行為來維護自己的權益,要通過法律途徑去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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