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咸安公安分局交警大隊組織警力在城區主要干道開展路查路檢工作,依法整治各類道路交通違法行為,1個小時內接連查獲“酒司機”3名。
此次行動嚴查嚴管無證駕駛、超員、違法載人、不系安全帶及不戴安全頭盔、加裝雨篷等交通違法行為。一旦發現有酒后駕車嫌疑者,立即利用酒精檢測儀對駕駛人進行酒精檢查,確保有效打擊查處酒駕、醉駕違法行為。
當天15時18分許,佘某駕駛一輛兩輪摩托車行駛至執勤路段時,執勤民警見其駕車左右搖擺,遂立即上前將其攔停進行檢查。經呼氣式酒精檢測儀檢測結果為75mg/100mL,達到飲酒后駕駛機動車標準。15時55分許,執勤民警在對一輛車牌號為鄂L14**B的兩輪摩托車進行檢查時,發生駕駛人阮某渾身散發酒氣,現場對其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儀檢測,結果顯示為33mg/100mL,屬飲酒后駕駛機動車。隨后,在處置一起準駕車型不相符的交通違法行為時,發現車牌號為鄂L17**R的兩輪摩托車車主周某東涉嫌酒后駕駛,經呼氣式酒精檢測儀檢測結果為50mg/100mL。短短一小時內,執勤人員連續查獲3名酒駕違法人員。
在執勤過程中,民警還積極向駕乘人員宣傳“一盔一帶”等相關交通安全知識,教育廣大駕駛人員要增強交通安全意識。 當天行動共查處各類交通違法行為86起,拆除非法加裝雨篷60頂,現場教育駕駛人員100余起,有效強化了道路路面管控,增強了駕駛員道路交通安全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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