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深圳證監局公告對私募機構深圳深國融前海金融管理股份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監管措施。據了解,該公司在從事私募基金業務活動中,存在對相關投資者承諾投資本金不受損失及承諾最低收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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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期,作為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長、總經理的曾波,因對上述違規行為負有責任,也被深圳證監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私募基金行業監管規范不斷完善,證監局明確強調要“優存量”,多地證監局也公開強調,私募基金管理者要牢守合規底線。
據貝殼財經記者不完全統計,今年上半年,已有近70家私募機構及逾30位從業人員收到近百份罰單。其中,65家私募機構被出具警示函或責令改正以及監管談話的行政監管措施。與此同時,近2000家私募基金管理人遭注銷。
近70家私募機構收罰單,劍指信披違規或未勤勉盡責
伴隨著規模的不斷增加,私募證券投資基金已成為我國資本市場重要的機構投資者之一。截至2022年末,協會已登記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人9000余家。在此背景下,私募機構的監管也漸趨嚴格。
貝殼財經記者據不完全統計,今年上半年,中國證監會及各地證監局就私募機構及私募從業人員開出了近百份罰單,其中,65家私募機構被給予出具警示函或責令改正以及監管談話的行政監管措施,同時,至少36位私募基金從業人員被點名。
從處罰原因來看,絕大多數源于私募機構及相關從業人員未勤勉盡責、未按要求進行信息披露或是未在規定時間向協會報備相關信息。
以北京信中利股權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為例,其被北京證監局采取責令改正行政監管措施。主要是因為其存在四大違規行為,一是作為管理、運用私募基金財產,未能恪盡職守,未能履行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義務;二是將固有財產或者他人財產混同于基金財產從事投資活動;三是挪用基金財產;四是未按照基金合同約定如實向投資者披露可能存在的利益沖突情況以及可能影響投資者合法權益的其他重大信息。
因為存在未按合同約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未按要求報送年度財務報告;未妥善保存私募基金業務相關資料三大違規行為,黃某波、胡某崗及旗下8家私募機構收到來自上海證監局的行政處罰決定書。
此外,貝殼財經記者發現,不少基金機構被罰均與監管機構展開的私募自查工作有關。今年以來,廣東、深圳、河北、廈門等多地證監局印發通知組織開展私募投資基金自查自糾工作。江蘇監管局在部分罰單中就明確表示,在對有關公司的現場檢查發現了多個違規行為。
2023年上半年私募機構罰單一覽
挪用基金財產、私募機構資金池亂象頻出,投資者管理也成重災區
從上半年的罰單來看,直接或間接挪用基金財產、私募機構“資金池”混亂等亂象依然頻發。
上海易德臻投資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存在擅自將個別基金產品的資金劃轉至公司關聯方等第三方賬戶,挪用基金財產的情況。
湖南偉大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則將部分私募基金財產投資于公司實際控制人及其實際控制的企業或項目。
開金信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信中利股權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也都因為挪用基金財產等違規行為被采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
此外,還有不少私募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方面存在問題。
湘聯控股有限公司與投資標的公司簽訂的服務協議中約定債券補差費用,明確年化收益率;東莞市宏商資本投資有限公司、珠海育邦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在開展私募投資基金管理業務活動期間,存在為其他私募基金管理人向投資者承諾“保本保收益”的情形;深圳金凡私募證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相關從業人員在私募基金募集過程中,存在向個別投資者夸大、片面宣傳私募基金過往業績的情形。
在私募機構的監管方面,證監局明確強調“優存量”。河北證監局在最新一期私募基金監管通報中指出,堅持“優存量”。明確政策要求,強化預期管理,2022年推動私募機構主動注銷或中基協依公告注銷20家,占當年年初私募機構數量的16.95%。
貝殼財經記者梳理發現,今年以來,已有近2000名私募基金管理人遭協會注銷,其中316家為主動注銷,27家為依公告注銷,其余則是被協會強制注銷。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以來,北京、河北等多地證監局發布私募基金監管通報。其中,多地證監局提醒廣大投資者,私募基金只能向合格投資者募集,不得承諾投資本金不受損失或者承諾最低收益;不得通過公開方式進行宣傳推介,希望投資者對通過短信、微信、電話、互聯網等方式宣傳推介的行為保持高度警惕。
多地證監局也開展會議公開強調,私募基金管理者要牢守合規底線,堅持“真私募”的定位,強化合規意識,提升風控水平,嚴格規范募投管退各環節運作,做規范的行業維護者。
此外,今年4月,為進一步完善私募基金自律規則體系,加強私募證券投資基金自律管理,促進私募基金行業健康發展,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起草了《私募證券投資基金運作指引》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新京報貝殼財經記者 胡萌 編輯 陳莉 校對 李立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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