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地打架跑了的處理是什么
在外地打架跑了的處理是造成輕傷以上就的涉嫌故意傷害罪,回本地后一樣會被拘留。在外地打架跑了會被當地法院審判。根據法律規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轄。因此 ,在外地傷害他人的依法應在當地法院審判 。
《刑事訴訟法》第二十四條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轄。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審判更為適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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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刑事拘留留案底嗎
打架只是刑事拘留的,一般不會留案底。依照法律應當受刑罰處罰的,都是犯罪,但是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但是刑事拘留后,如果后期經過法院判決,確實構成犯罪,并且判處刑事處罰的,是會留有案底的。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八十六條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周歲,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應當對相關犯罪記錄予以封存。
犯罪記錄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但司法機關為辦案需要或者有關單位根據國家規定進行查詢的除外。依法進行查詢的單位,應當對被封存的犯罪記錄的情況予以保密。
三、打架必須做傷情鑒定嗎
打架造成他人受傷的,一般要做傷情鑒定才能處理案件,如果經鑒定不構成輕傷以上傷情的,給予治安處罰,構成輕傷的,追究刑事責任。
找法網提醒您,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伙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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