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末其他應付款貸方有余額不需要作任何賬務處理。
2、此科目本來就是貸方余額的科目。
3、企業應設置“其他應付款”賬戶進行核算。
(相關資料圖)
4、該賬戶,屬于負債類賬戶,貸方登記發生的各種應付、暫收款項,借方登記償還或轉銷的各種應付暫收款項。
5、月末,余額在貸方,表示企業應付、暫收的結存現金。
6、本賬戶應按應付、暫收款項的類別設置明細賬戶。
7、企業發生各種應付、暫收或退回有關款項時,借記“銀行存款”、“管理費用”等賬戶,貸記“其他應付款”賬戶;支付有關款項時,借記“其他應付款”賬戶,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8、企業采用售后回購方式融入資金的,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9、回購價格與原銷售價格之間的差額,應在售后回購期間內按期計提利息費用。
10、借記“財務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
11、按照合同約定購回該項商品等時,應按實際支付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12、擴展資料:通常情況下,該科目核算企業應付、暫收其他單位或個人的款項,如應付租入固定資產和包裝物的租金,存入保證金、應付、暫收所屬單位、個人的款項、管轄區內業主和物業管戶裝修存入保證金。
13、應付職工統籌退休金,以及應收暫付上級單位、所屬單位的款項。
14、而企業經常發生的應付供貨單位的貨款,則是在“應付賬款”和“應付票據”科目中核算。
15、審計程序取得或編制其他應付款明細表,復核其加計數是否準確,并與明細賬、總賬和報表有關項目進行核對。
16、2、實施分析性復核。
17、3、抽取其他應付款進行函證。
18、4、對發出詢證函未能收回的或回函結果與企業賬面記錄不符的,采用替代程序,審查下一年度明細賬,或追蹤至其他應付款發生時的經濟業務憑證等。
19、5、抽查明細賬、記賬憑證及原始憑證(1)檢查入賬依據是否符合現行制度規定。
20、查明是否有將應付賬款、應付票據、預收賬款和短期借款等其他一些本不屬于其他應付款范圍的內容放在其他應付款中核算。
21、(2)檢查相關經濟業務是否真實、合法。
22、查明企業有無將應屬企業本期收益和費用的項目通過其他應付款科目來核算,或在其他應付款科目項下坐收坐支。
23、(3)檢查長期掛賬的其他應付款,查明原因,并做出記錄。
24、(4)檢查債權人不明確和數額異常的其他應付款項目。
25、(5)檢查應付股東、高級管理人員、董事、聯營企業和關聯企業的款項。
26、檢查企業有無利用其他應付款截留收入、虛掛費用或隱瞞盈虧。
27、(6)檢查出現借方余額的其他應付款項目,查明原因,必要時作重分類調整。
28、6、詢問管理人員并利用分析性復核結果,檢查其他應付款的完整性。
29、7、檢查其他應付款是否已在資產負債表及其附注中恰當披露。
30、8、完成其他應付款審定表。
31、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其他應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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