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搜身犯什么罪?
非法搜查罪。非法搜查罪是指違反法律規定,對他人身體、住宅進行搜查的行為。按中國刑法屬于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本罪主要特征:
(一)主觀上出于故意,即明知擅自搜查違法而故意為之。行為人基于何種動機或目的,不影響本罪成立。
(二)客觀上實施了對他人身體、住宅非法搜查的行為。在中國除公安、安全,檢察機關為尋找犯罪證據,可持搜查證對人犯或嫌疑人的身體、住宅依法進行搜查外,其他任何機關或個人均無權進行搜查。偵查人員違反法律規定進行搜查,情節嚴重的亦構成本罪
非法搜身與非法侵入住宅罪的界限
兩者常常具有一定的牽連關系。當行為人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目的是為了進行非法搜查時,一般以后一行為吸收前一行為,定非法搜查罪。但是,如果前一行為情節惡劣而后一行為情節一般,則以前一行為吸收后一行為,定非法侵入住宅罪。后面這些犯罪在客觀方面亦可能采取非法搜查的行為,此時非法搜查僅是實施其犯罪的手段行為,如盜竊犯罪分子在侵入他人住宅后非法翻箱倒柜、盜走他人珍貴物品的,就包括了非法搜查的牽連行為。
非法搜查罪的犯罪構成要件有哪些?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隱私權。所謂隱私權,是指自然人享有的住宅和個人生活不受侵擾,與社會無關的個人信息和個人事務不被不當披露為內容的人格權,包括個人信息的控制權、個人生活的自由權和私人領域的占有權。具體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姓名、住址、肖像、私人電話號碼等個人信息不被公開的權利;
2、儲蓄或者其他財產狀況,非有正當理由不得調查和公開;
3、社會關系(包括親屬關系、朋友關系)非有正當理由不得調查、刺探和公開;
4、檔案材料應在合理范圍內使用。
非法搜查罪的刑罰規定
犯本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犯本罪的,從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