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危機產生的原因有哪些?
發展中國家產生金融危機的最主要原因是發展中國家的金融體脂尚不健全,政府在這方面缺乏管制手段,過早的實行金融自由化。除了這些值得注意的共同性原因,還有其它原因,例如國家與國家之間的政治、財政政策以及收支狀況,具體分析:
1.金融市場規模不斷擴大。90年代以來,各國金融市場不斷實行金融自由、匯率自由浮動、證券交易急劇發展,導致國際金融市場規模也在不斷擴大。當市場不斷擴大的時候,交易也在急劇發展,那么金融的風險也是會逐漸增加。
2.金融運行與實體經濟逐漸脫節。金融體系不斷擴大,但實體經濟是越來越縮小的,根據杠桿原理,必定會有一方瓦解。
3.金融衍生工具的迅速發展給國際金融市場帶來了威脅。自80年代以來,經合組織成員國的全球金融資本增長速度比發展中國家的國內生產總值還要高2.5倍。同時還有一些“國際炒家”與本地投機者從中興風作浪,搗亂發展中國家金融市場的和諧、健康與安全。
金融危機的起源一般有哪幾種原因?
1、房貸危機造成:有些國家為了刺激消費,用零首付的方式來促進消費,不考慮消費者的還債能力,但達到一定基數的時候,會爆發危機,從而影響全國經濟甚至全球經濟。
2、銀行危機造成:有些國家也是為了促進GDP的增長,開始大肆的要求銀行放貸,也不經過考察和篩選,只要是企業貸款都允許和發放,導致銀行到期收不回賬,或者直接出現倒閉等現象。
3、金融杠桿率過高:金融市場一定要有穩定,合理的金融杠桿率。杠桿率過高很容易形成泡沫經濟,導致經濟膨脹嚴重,甚至出現極大的風險。美國金融危機就是杠桿率太高引起,1比30和1比50的杠桿率讓很多的企業只需要用一點資金就可以貸款很多資金,但后續經營不善無力還債。而且經濟出現了很嚴重的泡沫。